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
根据2016年3月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2023年3月8日,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11月7日《海牙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海牙公约缔约国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中国驻《海牙公约》缔约国使领馆不再办理领事认证,通常只需事先在当地公证机构办妥公证,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加贴缔约国APOSTILLE(中文翻译成“附加证明书”)的外国文书可直接送往中国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与非海牙公约缔约国之间仍沿用原有领事认证程序。通常需事先在当地公证机构办妥公证,并通过当地外事主管部门办理认证,再送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认证。《海牙公约》缔约国名单请见澳创海伢服务网“其他国家认证”栏目(网址:http://notaryapostillecn.com)。
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民商事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流程如下(以下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向澳创海伢国际公证认证中心,电话13401120520,详细咨询。):
(一)申请人有关文书应当先由所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或证明机构办理公证或证明;
(二)申请人向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认证的机构申办所在国认证;
(三)申请人向所在领区的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领事馆)申办领事认证。
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其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办妥驻在国主管机关公证认证手续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可拆开原装订);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五)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常见问题解答
1、非海牙公约缔约国文书送往中国境内使用,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有关文书应当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公证、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2、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由当地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领事认证?
无论死者是否为中国公民,如果有关死亡证明需送至中国境内使用,在办妥当地公证认证手续后,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应申请为其办理领事认证。
3、中国公民苏先生欲为其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在中国内地办理户口手续,中国内地公安机关要求其出示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怎么办?
苏先生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在该国办妥孩子的出生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后,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4、旅居某国的中国公民许先生在当地大学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想在中国境内谋职,询问该毕业证书如何申请领事认证?
中国公民在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应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公证认证手续,再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此外,亦可回国后在国内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旅居非海牙公约国的中国公民邓先生和李小姐在当地主管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后,因准备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询问其结婚证可否直接在中国内地使用?
中国公民在非海牙公约缔约国依法办理的结婚证,不可直接在中国内地使用。当事人应先在当地办妥结婚证的公证认证手续后,根据其所属领区,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中国内地使用。
6、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未办理认证带到国外,是否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证明的领事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认证,及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事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