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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证明书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很广、缔约国很多的重要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以更便捷的证明方式取代传统领事认证,促进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


2023年3月8日,我国加入《海牙公约》。11月7日《海牙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我国自该日起签发附加证明书,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海牙公约》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无需办理领事认证手续。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与非《海牙公约》缔约国之间仍沿用原有领事认证程序。


一、什么是附加证明书?


附加证明书是文书出具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海牙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相关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为便利公文书在国外使用,附加证明书一般使用包括英、法文及本国语言在内的两种或三种语言的范本。公文书加贴附加证明书后,可直接送往《海牙公约》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传统领事认证。每份附加证明书都有一个公开注册的编号,用文方可利用文书出具国提供的核查渠道验证其真伪。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功能等同,仅证明公文书上下面的一个印鉴、签名属实,不对公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二、什么文件需要办理附加证明书?


我国公民要去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通常需要使用某些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海牙公约》缔约国使用前可能需要办理附加证明书。企业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申请原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上述文书在送《海牙公约》缔约国使用前,可能需办理附加证明书。


  公民个人或企业出国办理事务或进行经贸活动,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该国的有关部门通常会向当事人提出文书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要求,您应当按对方的要求准备相应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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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文书不能办理附加证明书?


送往《海牙公约》非缔约国使用的文书不能办理附加证明书。此外,申请附加证明书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发机构不予办理:(一)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二)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三)文书的印鉴、签名、装订、时效等不符合出文机构、用文机构规定和要求的;(四)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五)附加证明书签发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


四、附加证明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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